王宝强新经纪人(法院判决准予王宝强马蓉离婚)
资讯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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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宝强新经纪人,法院判决准予王宝强马蓉离婚?
可以说,王宝强败诉了!
你们也被忽悠到现在了!
之前大家传的热热闹闹的,王宝强卖足苦情戏的、她和宋喆的种种出同居、转移财产,都没有被法院认可。
1.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2.马蓉有出轨,但不是“同居”,里面的故事不是你想象的那么黑白分明。王宝强通过转发网友爆料+脑补等方式,
成功地控制了舆论,在舆论场上塑造了马蓉这个贱人的形象,
并没有提砸出实锤。
所以,他在法院上可以说“失败”,没有得到大家期待的所谓【贱人净身出户】的结果。
这个案子印证了我之前的判断。
第一,王宝强“告地状”说,自己老婆出轨,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我之前在凤凰网发表了评论,认为那不是侵权。
结果还有老师写了《王宝强公布妻子出轨,算不算侵犯隐私权?兼答曹林、沈彬》反驳我。之前,马蓉已经对王宝强提出了名誉侵权的诉讼,按《侵权责任法》和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国的名誉侵权主要分成两种形式:
一是失实的诽谤;二是虽然没有失实,但构成了人格侮辱。
王宝强既然公开说自己老婆出轨,那么就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没有“失实”,否则就可能构成诽谤。现在证明出轨属实,当然就是失实的诽谤。
第二,马蓉和宋喆之间的事情,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的!
很大程度上你们被舆论带歪了。
王宝强的离婚案,是从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在微博上高调“告地状”开始的。从同情苦命男的角度说,无数粉丝奔跑过去摩挲王宝强的前胸后背,“宝宝”“宝宝”地心疼着。
法律就是法律,道德的指控不能代替法律上的证据,围观群众感情不必太丰富。
严肃地看待目前双方公布的信息来说,王宝强一方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证明,马蓉和宋喆存在出轨,以及恶意的侵吞财产行为。
相反,此案的“剧情推进”是通过不需要负责任的“放料”形式诱导舆论的,让大家“脑补”了很多情节。
复盘一下,大家对于此案的核心事实的认识,很多信源都是不可核实的。
比如,2016年10月(两人离婚第一次开庭前),网友“马婊宋狗我这有料报”在微博爆出疑似马蓉、宋喆的聊天记录,并称是“强哥发现后用手机拍的”,其中,马蓉和宋喆互称“老公”“老婆”。
但是,这个微博是2016年8月18日开通的,即在王宝强发表离婚声明之后4天。
再比如,一度曾经传出过“马蓉宋喆暧昧讨论装修,有意共筑爱巢”的截图,事后被证明是装修网站的炒作。5月18日,狗仔拍到的所谓“马蓉妈、宋喆爸结婚骗房”照片,疑似转移王宝强的财产,甚至被人冠以“婚姻法指南”的说法。
网友“脑补”出马蓉、宋喆、马蓉妈、宋喆爸通过复杂的离婚-结婚-离婚手续,把王宝强的房产骗到手,甚至言之凿凿地认定,马蓉拿出了“马蓉离婚证的复印件”。
但是,之后王宝强的律师表示,两个人的离婚诉讼还在打,又何来“离婚证”?在法院打离婚官司,是只给判决书,不给离婚证的。
这些照片证明只是说明,马蓉、宋喆两家乘车去过民政局。
总之,王宝强通过转发网友爆料+脑补等方式,
成功地控制了舆论,在舆论场上塑造了马蓉这个贱人的形象,而并没有提砸出实锤。,所以,他在法院上,没有得到大家期待的所谓【贱人净身出户】的结果。
傻的是你。
2. 王宝强经纪人宋喆准备出狱?
“前有武大郎,后有王Xx”这是当时友友们对王先生和马女士离婚的感叹,不过马女士并没有潘金莲哪么毒,人家只是谋财而并没有害命,如果不是王先生固执,也仅仅是一个戴绿帽子的问题,在娱乐圈来说,戴绿帽子并不是什么大事。
宋先生入狱是因为侵吞了王先生的个人资产,犯了职务侵犯罪,并不是因为与马女士的桃色绯闻,据后来传出的消息说,马女士也参予其中,不过没有足够的证据,她离婚后分得了一大笔财产成为富婆,至今未婚,过得相当的逍遥自在。
宋先生出狱后会不会同马女士结婚,这是一个相当考验他们之前是不是真爱的问题,如果是真爱出狱后就理所当然的两人要走在一起,对于他们来说未必不是一个最好的结局。
宋先生出狱后最好的结局是同马女士结婚,但问题是现在并不是宋愿不愿意同马结婚的问题,而是马愿不愿意同宋结不结婚的问题,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即使宋愿意同马结婚,马也不一定答应宋的要求。
宋出狱后并不一定会和马结婚,一是宋以前的行为可能是通过马搞钱,对这个女人的行为产生畏惧感,宋也是男人,通常的男人是最看不起这种女人的,难保今后又戴上绿帽子,照现在宋的现状,被抛弃都有可能。
二是马并不一定能接纳现在的宋,知道她们在一起肯定就是一对活宝,因为他们太了解对方了。
不过本人认为他们为证明不是被王XX寃枉的,应该在一起让王后悔一辈子,如果王真的是寃枉他们的更应该立即马上在一起,以免去祸害别人。
3. 刚刚前经纪人宋喆一审获刑六年?
谢谢邀请,王宝强马蓉一案自从王宝强快刀斩乱麻式在网上发布马蓉因为对婚姻不忠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以来,备受广大网友热议。
作为王宝强经纪人宋喆不仅赚了老板钱,睡了老板娘,还偷偷摸摸跟人合伙贪污了老板的财产,其行为让人神共愤。
而今2018年10月18号北京人民法院终于对宋喆职务犯罪做出一审判决。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宋喆是主犯,修雨乐是从犯,两人均认罪。
二,所贪污的钱款232.5万将在判决生效后返给王宝强。
三,宋喆和修雨乐构成职务侵犯罪,犯罪数额巨大,但因其认罪态度好,且同意返还所得,故轻判。
综上可以得出:宋喆和修雨乐两人认罪求轻判,所以一审过后上诉的可能性不大,极有可能一审就是终审,但也不乏例外,坐等后面剧情发展。
其实自从马蓉出轨以来,作为关键性人物的马蓉和宋喆都没有受到很实际的惩罚,这个案件的判决应该是马蓉出轨以来最值得王宝强高兴的事之一。不管明星还是普通人,谁受得了被戴绿帽还被挖空财产,宋喆被判刑是人心所向,任何人犯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正义得到发扬,让老实人不再受伤。
题外话:王宝强马蓉一案目前就只剩下有关财产没有分清楚了,期待好消息,期待法律能给我们出一口恶气。
纯原创手打,没有经过允许也可以点赞,谢谢!
4. 怎么看待王宝强离婚案?
王宝强离婚案昨日一审宣判,判决的内容主要围绕两点,离婚与孩子。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归王宝强,婚生女归马蓉。不要再问为什么男孩子归王宝强,女孩子归马蓉啦!这就是一个判决的惯例啦!
该怎么看待王宝强的离婚案?从宝强去年凌晨发微博之后,热度一直未减。很多人觉得这是社会大众对公众人物的私事拥有好奇心。其实不是这样的,王宝强的离婚案中,马蓉之所以成为众矢之地主要原因是因为这起事件中的关键词“经纪人”“小三”“转移财产”。
“经纪人”宋喆在当任王宝强经济人期间,与马蓉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涉嫌转移王宝强财产。大众真正关注的点早已从一个娱乐圈事件转移成了社会事件。经纪人可以说是艺人身边除了枕边人外最亲近的人了吧,而马蓉与宋喆呢?枕边人与最亲近的人有染?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像马蓉与宋喆这样弃道德,社会大众理所当然的感到愤怒。
不仅是因为娱乐圈,更是因为社会容忍度。社会大众难以容忍这样事情的发生,更是因为王宝强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老实人”。认真努力的工作,疼老婆。而得到的下场呢?是经纪人与老婆有染。以小见大,会有更多社会中像王宝强一样的“老实人”开始减少安全感。
况且,马蓉可是官方盖章的出轨,由昨日的简报可以看到,马蓉的名誉侵权案败诉。可以看到马蓉的名誉侵权告的与“离婚案”的事实息息相关。那么马蓉名誉侵权的败诉,恰好证明了马蓉出轨的事实板上钉钉!
很多人会有疑问,那么为什么王宝强诉求中的精神损失费法院会不予支持?
首先我们要看一看离婚中无过错一方可要求的损害赔偿情形。总共有四种,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王宝强离婚案要算,就是马蓉与宋喆同居。但明显,法律并不支持这一点。出轨与同居并不能相提并论,同居要求稳定的,长时间一块居住,而出轨不然。
这也就是说,马蓉与宋喆出轨,只能说道德感缺失,而并不能予以法律的约束。这会让社会大众难以信服,并且开始思考。
以上。
5.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判刑6年?
罪有应得!
6.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已出狱?
[左上] 本人认为即便他想与马蓉复合,马蓉也不会同意的。
首先来看马蓉与王宝强的婚姻。王宝强因马蓉长得青春亮丽,而爱上了她,他哪来的自信?他凭的就是他头上戴着一顶明星的光环。如果他坐过牢,又是种田种地的,又是普普通通外貌,马蓉会答应他的求婚吗?他们怀着对彼此的目的不同,注定婚姻会出现问题。
马蓉希望她的另一半是英俊潇洒,又多金,还要满足她的一切要求,是问宋喆能做到吗?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上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人得要学会知足,感恩。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左上]
7. 马蓉和王宝强离婚这件事?
中立观点。就事论事,我认为王宝强做的不对,当然对于马蓉就不多加评判。对于这件事情,大众的关注是否过高?仅因为是名人所以产生了名人效应?生活中因为出轨离婚的不在少数,唯独此事轰动了全国,甚至热度超过了奥运会。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小编作为一名女生,想说一句,这个女人就算再不好,再垃圾,她也是你孩子的母亲,离婚是两个人的私事,没有必要闹的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为了孩子,你该给他们的母亲留一点颜面。如此做法,你是在伤害你的孩子。大人闹的,无非是钱。但是,钱,能弥补孩子受伤的心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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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宝强新经纪人,法院判决准予王宝强马蓉离婚?
可以说,王宝强败诉了!
你们也被忽悠到现在了!
之前大家传的热热闹闹的,王宝强卖足苦情戏的、她和宋喆的种种出同居、转移财产,都没有被法院认可。
1.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2.马蓉有出轨,但不是“同居”,里面的故事不是你想象的那么黑白分明。王宝强通过转发网友爆料+脑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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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提砸出实锤。
所以,他在法院上可以说“失败”,没有得到大家期待的所谓【贱人净身出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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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王宝强“告地状”说,自己老婆出轨,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我之前在凤凰网发表了评论,认为那不是侵权。
结果还有老师写了《王宝强公布妻子出轨,算不算侵犯隐私权?兼答曹林、沈彬》反驳我。之前,马蓉已经对王宝强提出了名誉侵权的诉讼,按《侵权责任法》和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国的名誉侵权主要分成两种形式:
一是失实的诽谤;二是虽然没有失实,但构成了人格侮辱。
王宝强既然公开说自己老婆出轨,那么就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没有“失实”,否则就可能构成诽谤。现在证明出轨属实,当然就是失实的诽谤。
第二,马蓉和宋喆之间的事情,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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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的离婚案,是从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在微博上高调“告地状”开始的。从同情苦命男的角度说,无数粉丝奔跑过去摩挲王宝强的前胸后背,“宝宝”“宝宝”地心疼着。
法律就是法律,道德的指控不能代替法律上的证据,围观群众感情不必太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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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此案的“剧情推进”是通过不需要负责任的“放料”形式诱导舆论的,让大家“脑补”了很多情节。
复盘一下,大家对于此案的核心事实的认识,很多信源都是不可核实的。
比如,2016年10月(两人离婚第一次开庭前),网友“马婊宋狗我这有料报”在微博爆出疑似马蓉、宋喆的聊天记录,并称是“强哥发现后用手机拍的”,其中,马蓉和宋喆互称“老公”“老婆”。
但是,这个微博是2016年8月18日开通的,即在王宝强发表离婚声明之后4天。
再比如,一度曾经传出过“马蓉宋喆暧昧讨论装修,有意共筑爱巢”的截图,事后被证明是装修网站的炒作。5月18日,狗仔拍到的所谓“马蓉妈、宋喆爸结婚骗房”照片,疑似转移王宝强的财产,甚至被人冠以“婚姻法指南”的说法。
网友“脑补”出马蓉、宋喆、马蓉妈、宋喆爸通过复杂的离婚-结婚-离婚手续,把王宝强的房产骗到手,甚至言之凿凿地认定,马蓉拿出了“马蓉离婚证的复印件”。
但是,之后王宝强的律师表示,两个人的离婚诉讼还在打,又何来“离婚证”?在法院打离婚官司,是只给判决书,不给离婚证的。
这些照片证明只是说明,马蓉、宋喆两家乘车去过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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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宝强经纪人宋喆准备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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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生入狱是因为侵吞了王先生的个人资产,犯了职务侵犯罪,并不是因为与马女士的桃色绯闻,据后来传出的消息说,马女士也参予其中,不过没有足够的证据,她离婚后分得了一大笔财产成为富婆,至今未婚,过得相当的逍遥自在。
宋先生出狱后会不会同马女士结婚,这是一个相当考验他们之前是不是真爱的问题,如果是真爱出狱后就理所当然的两人要走在一起,对于他们来说未必不是一个最好的结局。
宋先生出狱后最好的结局是同马女士结婚,但问题是现在并不是宋愿不愿意同马结婚的问题,而是马愿不愿意同宋结不结婚的问题,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即使宋愿意同马结婚,马也不一定答应宋的要求。
宋出狱后并不一定会和马结婚,一是宋以前的行为可能是通过马搞钱,对这个女人的行为产生畏惧感,宋也是男人,通常的男人是最看不起这种女人的,难保今后又戴上绿帽子,照现在宋的现状,被抛弃都有可能。
二是马并不一定能接纳现在的宋,知道她们在一起肯定就是一对活宝,因为他们太了解对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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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宋喆和修雨乐构成职务侵犯罪,犯罪数额巨大,但因其认罪态度好,且同意返还所得,故轻判。
综上可以得出:宋喆和修雨乐两人认罪求轻判,所以一审过后上诉的可能性不大,极有可能一审就是终审,但也不乏例外,坐等后面剧情发展。
其实自从马蓉出轨以来,作为关键性人物的马蓉和宋喆都没有受到很实际的惩罚,这个案件的判决应该是马蓉出轨以来最值得王宝强高兴的事之一。不管明星还是普通人,谁受得了被戴绿帽还被挖空财产,宋喆被判刑是人心所向,任何人犯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正义得到发扬,让老实人不再受伤。
题外话:王宝强马蓉一案目前就只剩下有关财产没有分清楚了,期待好消息,期待法律能给我们出一口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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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怎么看待王宝强离婚案?
王宝强离婚案昨日一审宣判,判决的内容主要围绕两点,离婚与孩子。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归王宝强,婚生女归马蓉。不要再问为什么男孩子归王宝强,女孩子归马蓉啦!这就是一个判决的惯例啦!
该怎么看待王宝强的离婚案?从宝强去年凌晨发微博之后,热度一直未减。很多人觉得这是社会大众对公众人物的私事拥有好奇心。其实不是这样的,王宝强的离婚案中,马蓉之所以成为众矢之地主要原因是因为这起事件中的关键词“经纪人”“小三”“转移财产”。
“经纪人”宋喆在当任王宝强经济人期间,与马蓉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涉嫌转移王宝强财产。大众真正关注的点早已从一个娱乐圈事件转移成了社会事件。经纪人可以说是艺人身边除了枕边人外最亲近的人了吧,而马蓉与宋喆呢?枕边人与最亲近的人有染?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像马蓉与宋喆这样弃道德,社会大众理所当然的感到愤怒。
不仅是因为娱乐圈,更是因为社会容忍度。社会大众难以容忍这样事情的发生,更是因为王宝强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老实人”。认真努力的工作,疼老婆。而得到的下场呢?是经纪人与老婆有染。以小见大,会有更多社会中像王宝强一样的“老实人”开始减少安全感。
况且,马蓉可是官方盖章的出轨,由昨日的简报可以看到,马蓉的名誉侵权案败诉。可以看到马蓉的名誉侵权告的与“离婚案”的事实息息相关。那么马蓉名誉侵权的败诉,恰好证明了马蓉出轨的事实板上钉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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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案要算,就是马蓉与宋喆同居。但明显,法律并不支持这一点。出轨与同居并不能相提并论,同居要求稳定的,长时间一块居住,而出轨不然。
这也就是说,马蓉与宋喆出轨,只能说道德感缺失,而并不能予以法律的约束。这会让社会大众难以信服,并且开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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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判刑6年?
罪有应得!
6.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已出狱?
[左上] 本人认为即便他想与马蓉复合,马蓉也不会同意的。
首先来看马蓉与王宝强的婚姻。王宝强因马蓉长得青春亮丽,而爱上了她,他哪来的自信?他凭的就是他头上戴着一顶明星的光环。如果他坐过牢,又是种田种地的,又是普普通通外貌,马蓉会答应他的求婚吗?他们怀着对彼此的目的不同,注定婚姻会出现问题。
马蓉希望她的另一半是英俊潇洒,又多金,还要满足她的一切要求,是问宋喆能做到吗?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世上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人得要学会知足,感恩。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左上]
7. 马蓉和王宝强离婚这件事?
中立观点。就事论事,我认为王宝强做的不对,当然对于马蓉就不多加评判。对于这件事情,大众的关注是否过高?仅因为是名人所以产生了名人效应?生活中因为出轨离婚的不在少数,唯独此事轰动了全国,甚至热度超过了奥运会。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小编作为一名女生,想说一句,这个女人就算再不好,再垃圾,她也是你孩子的母亲,离婚是两个人的私事,没有必要闹的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为了孩子,你该给他们的母亲留一点颜面。如此做法,你是在伤害你的孩子。大人闹的,无非是钱。但是,钱,能弥补孩子受伤的心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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