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g娜和吴亦凡事件(为什么吴亦凡被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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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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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g娜和吴亦凡事件,为什么吴亦凡被人人喊打?
我86年的,高中(初中内会听任贤齐和谢霆锋居多)内会就听周董、王力宏、陶喆、黄义达、吴克羣、潘玮柏、林俊杰、无印良品这些歌手过来的,林俊杰这类歌手是唱作俱佳,和周、王、陶这种一样,是用实力说话的,而且嗓音极佳(和张信哲有一拼,不过张创作能力可就差远了),在我们80后内会还是很有观众基础的,而吴这种纯属卖脸屁才华没有的近几年又屡试中国法律边缘(当年的小G娜事件的不了了之使它更变本加厉的游走在中国法律的边缘)的人也就那些个脑残女粉喜欢,路人缘几乎没有,现在它步入这种田地更是罪有应得,不过林的事件要是属实的话他一样应该为他做过的事付出应有的代价,哪怕他是外国籍,因为在中国谁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非中国国籍的人更不可以。
2. 从曾经的小G娜到如今的都美竹事件?
是他自己把自己埋了的,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还有是“人狂有祸,狗狂脑壳破。”任何人做事都要想到法律底线。有很多人出事包括那些贪污受贿等等行为都是太疯狂了。还有这几年资本绑架了文学影视娱乐圈,丑闻乱象频出,有钱就是大爷。也是钱害了这娃儿。
3. 那么都美竹以后还会出名吗?
都美竹当下已经小有名气了,爆料吴亦凡之前有几个人认识谁是都美竹,如今全网尽知,可谓一鸣惊人。
通过爆料吴亦凡来看,都美竹也不简单,自己文彩欠佳专门找写手,挺有心机;自曝18岁被吴亦凡灌醉留宿发生性关系,还曝出床上细节,够有勇气;吴亦凡不道歉不赔钱,誓不罢体,不料把吴亦凡送还牢房,不简单!
靠爆料吴亦凡出名只能是一时出名,要想真出名,以后持续出名,还需在学业上好好下功夫,在提高涵养上多下功夫,把才艺水平提上去,自尊、自爱、自律,也许以后还会出名。
据都美竹微博简介介绍,她2002年出生,现就读于中国传媒大学高职学院20级影视编导专业,属于在校生。
都美竹在微博中还要求吴亦凡向全网全社会宣告退出中国娱乐圈,向所代言或者有合作关系的所有官方项目致歉,但是吴亦凡不以为然,还认为都美竹是当年的小G娜哪?吴亦凡进一牢房还要感谢自己的亲妈,认为前几例所有吴亦凡的侵权案都胜诉了,这次还能胜,不过事实告诉她,这次失算了!
4. 如果都美竹的爆料都基本属实?
吴亦凡的事情如果被证实是真实的,不是被某些人用来炒作的话,那么吴亦凡根本不用封杀,而是被公安机关逮捕.下面具体说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包括中国的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中国法律,即是按照中国的法律处理,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吴亦凡的事情坐实的话就牵扯到诱奸妇女甚至可能还有未成年,这种行为是触犯我国刑法的严重犯罪行为,不用封杀自己就已经被自己作死了.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以上的男性。
目前央视新闻删除了吴亦凡的歌曲微博,云听,良品铺子接触了与他的合作关系,王者荣耀删除了吴亦凡的代言信息,还有多人撇清于吴亦凡的关系,由此可以猜测这次事件有可能是真的.所以说发生在我国土地上的犯罪行为将要收到我国法律的制裁.一旦有了确切的证据吴亦凡的加拿大国籍保护不了他.
那么多的受害者但凡有一个站出来亮出证据,哪怕他是明星也不是可以例外的,娱乐圈本身就是一个是非之地,多少类似的事情发生了,某照门当事人不都自己销声匿迹了吗?
新人爆了这张图
总之一旦被坐实,吴亦凡的娱乐事业肯定毁于一旦,严重的话,中国的法律会给大众一个交代的.我是老程文娱,部分图片来源网络.让我们拭目以待,你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吗?
5. 到底是谁扳倒了吴亦凡和他背后的势力?
天做孽,犹可违;自做孽,不可活。是吴亦凡用自己的品行扳倒了他自己和他背后的势力。
正所谓“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作为一名娱乐圈顶流明星,本应该树立起良好的道德风尚,展示出端正的三观,真正做到德艺双馨才能收到人们的崇拜和敬意。可正是这个加拿大小伙,可能并没有领会中国五千年优良传统的精髓,反而是顶着一层明星的光环,一而再、再而三的肆意妄为,背弃了公序良俗,忘却了法律尊严,出来混总要还的,为自己犯下这样的错误买单的人永远都是自己,粉丝、普通民众、苍天都不会饶过你。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小吴既然在中国的土地上发展自己的事业,就要懂这里的规矩,不然法律和规矩就会教你做人;小吴的名利既然是粉丝给的,那他的言行就切勿挑战粉丝的底线,更不能触碰社会道德的红线,否则,你啥也不是!
6. 如果吴亦凡诱奸未成年罪名成立?
不过就是引用法律条文嘛,来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吴签如果“诱奸未成年少女”的事实成立,涉嫌了强奸罪,是不是会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呢?也不尽然。强奸罪的起刑点是三年,只有奸淫幼女(未满14周岁)才是法定的从重情节,奸淫14-18岁的未成年女性,并不会必然加重量刑,而是酌定从重,即由法官自由掌握。即便如此,如果只是奸淫未成年女性,但是没有其他从重情形的,不会被判十年或以上有期徒刑,理论上只会判到9年11个月。
不过,根据爆料,吴签与未成年女性发生超友谊关系的人数不少,而且还有迷奸、轮奸等行径,如果爆料属实,吴签的这些事也被查实了,吴签还是可能被判10年以上直至死刑的,毕竟他触犯了第236条第三款,属于法定的从重情节。
这些判断是建立在吴签涉嫌犯罪事实被查清的基础上的,并不是建立在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的看法上的。目前的情形是,锤爆吴签的女孩们无论成不成年,都没有追究吴签的刑事责任的打算,她们最大的要求,除了要求吴签赔偿外,也只不过是勒令吴签道歉、退出娱乐圈而已。所以奉劝吃瓜群众们一句:
断人财路可是与杀人父母一样的罪恶哦。7. 吴亦凡和都美竹事件到底是谁的错?
警方通报说明两点,第一点都美竹说的基本属实,而吴签说的至少有三点是骗人的,1吴签说没收手机,事实确实收手机了,2吴签说没睡都美竹,警方证实吴签睡了都美竹,3吴签说只见过都美竹一面再也没联系实际一直微信联系,至于是灌酒还是以各种理由让受害者喝酒由于没收了手机就很难去证实了(这也是吴娘炮2016年睡了小G娜之后想出来的阴招),而网上有39名受害者证实自己被吴签团队诱奸但给了封口费,其中有没有未成年就要警方去查证,不过这个很难了,吴签团队很会钻空子,又给封口费,未成年少女收了钱又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不会去报案的,所以牙签吴应该是不用坐牢的,都美竹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可以理解,就是吴亦凡阴招,他吸取了2016年玩弄小G娜事件的经验,这次是缓兵之计,诱奸都美竹后继续跟都美竹微信互动,过了那个时间,都美竹想报警都难了,时间过了还报警一个大明星,都美竹一个小小的网红绝没有胜算,而且被收了手机(吴亦凡吸取了2016年被小G娜拍床照的经验),其实这种小心思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我自己用过,原来一个公司同事对我不讨厌也不喜欢,出差的时候我故意叫她吃宵夜,给她劝了点酒,酒精作用下我上下其手摸了个遍,后面发生关系第二天她醒来后要找我算账我说跟她谈恋爱(其实我怕他跟其他人说更怕她报警),我说我真的想追你送了不少礼物拖了二个多月,我辞工走人,后面一点事没有,哈哈,这点小心思是个男人都明白!!!关键吴亦凡有过之而无不及,把阴招损招用在未成年人身上,真的太可怕细思极恐骨髓都是黑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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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g娜和吴亦凡事件,为什么吴亦凡被人人喊打?
我86年的,高中(初中内会听任贤齐和谢霆锋居多)内会就听周董、王力宏、陶喆、黄义达、吴克羣、潘玮柏、林俊杰、无印良品这些歌手过来的,林俊杰这类歌手是唱作俱佳,和周、王、陶这种一样,是用实力说话的,而且嗓音极佳(和张信哲有一拼,不过张创作能力可就差远了),在我们80后内会还是很有观众基础的,而吴这种纯属卖脸屁才华没有的近几年又屡试中国法律边缘(当年的小G娜事件的不了了之使它更变本加厉的游走在中国法律的边缘)的人也就那些个脑残女粉喜欢,路人缘几乎没有,现在它步入这种田地更是罪有应得,不过林的事件要是属实的话他一样应该为他做过的事付出应有的代价,哪怕他是外国籍,因为在中国谁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非中国国籍的人更不可以。
2. 从曾经的小G娜到如今的都美竹事件?
是他自己把自己埋了的,人在做天在看,苍天饶过谁?还有是“人狂有祸,狗狂脑壳破。”任何人做事都要想到法律底线。有很多人出事包括那些贪污受贿等等行为都是太疯狂了。还有这几年资本绑架了文学影视娱乐圈,丑闻乱象频出,有钱就是大爷。也是钱害了这娃儿。
3. 那么都美竹以后还会出名吗?
都美竹当下已经小有名气了,爆料吴亦凡之前有几个人认识谁是都美竹,如今全网尽知,可谓一鸣惊人。
通过爆料吴亦凡来看,都美竹也不简单,自己文彩欠佳专门找写手,挺有心机;自曝18岁被吴亦凡灌醉留宿发生性关系,还曝出床上细节,够有勇气;吴亦凡不道歉不赔钱,誓不罢体,不料把吴亦凡送还牢房,不简单!
靠爆料吴亦凡出名只能是一时出名,要想真出名,以后持续出名,还需在学业上好好下功夫,在提高涵养上多下功夫,把才艺水平提上去,自尊、自爱、自律,也许以后还会出名。
据都美竹微博简介介绍,她2002年出生,现就读于中国传媒大学高职学院20级影视编导专业,属于在校生。
都美竹在微博中还要求吴亦凡向全网全社会宣告退出中国娱乐圈,向所代言或者有合作关系的所有官方项目致歉,但是吴亦凡不以为然,还认为都美竹是当年的小G娜哪?吴亦凡进一牢房还要感谢自己的亲妈,认为前几例所有吴亦凡的侵权案都胜诉了,这次还能胜,不过事实告诉她,这次失算了!
4. 如果都美竹的爆料都基本属实?
吴亦凡的事情如果被证实是真实的,不是被某些人用来炒作的话,那么吴亦凡根本不用封杀,而是被公安机关逮捕.下面具体说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包括中国的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中国法律,即是按照中国的法律处理,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吴亦凡的事情坐实的话就牵扯到诱奸妇女甚至可能还有未成年,这种行为是触犯我国刑法的严重犯罪行为,不用封杀自己就已经被自己作死了.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以上的男性。
目前央视新闻删除了吴亦凡的歌曲微博,云听,良品铺子接触了与他的合作关系,王者荣耀删除了吴亦凡的代言信息,还有多人撇清于吴亦凡的关系,由此可以猜测这次事件有可能是真的.所以说发生在我国土地上的犯罪行为将要收到我国法律的制裁.一旦有了确切的证据吴亦凡的加拿大国籍保护不了他.
那么多的受害者但凡有一个站出来亮出证据,哪怕他是明星也不是可以例外的,娱乐圈本身就是一个是非之地,多少类似的事情发生了,某照门当事人不都自己销声匿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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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一旦被坐实,吴亦凡的娱乐事业肯定毁于一旦,严重的话,中国的法律会给大众一个交代的.我是老程文娱,部分图片来源网络.让我们拭目以待,你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吗?
5. 到底是谁扳倒了吴亦凡和他背后的势力?
天做孽,犹可违;自做孽,不可活。是吴亦凡用自己的品行扳倒了他自己和他背后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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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小吴既然在中国的土地上发展自己的事业,就要懂这里的规矩,不然法律和规矩就会教你做人;小吴的名利既然是粉丝给的,那他的言行就切勿挑战粉丝的底线,更不能触碰社会道德的红线,否则,你啥也不是!
6. 如果吴亦凡诱奸未成年罪名成立?
不过就是引用法律条文嘛,来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吴签如果“诱奸未成年少女”的事实成立,涉嫌了强奸罪,是不是会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呢?也不尽然。强奸罪的起刑点是三年,只有奸淫幼女(未满14周岁)才是法定的从重情节,奸淫14-18岁的未成年女性,并不会必然加重量刑,而是酌定从重,即由法官自由掌握。即便如此,如果只是奸淫未成年女性,但是没有其他从重情形的,不会被判十年或以上有期徒刑,理论上只会判到9年11个月。
不过,根据爆料,吴签与未成年女性发生超友谊关系的人数不少,而且还有迷奸、轮奸等行径,如果爆料属实,吴签的这些事也被查实了,吴签还是可能被判10年以上直至死刑的,毕竟他触犯了第236条第三款,属于法定的从重情节。
这些判断是建立在吴签涉嫌犯罪事实被查清的基础上的,并不是建立在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的看法上的。目前的情形是,锤爆吴签的女孩们无论成不成年,都没有追究吴签的刑事责任的打算,她们最大的要求,除了要求吴签赔偿外,也只不过是勒令吴签道歉、退出娱乐圈而已。所以奉劝吃瓜群众们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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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说明两点,第一点都美竹说的基本属实,而吴签说的至少有三点是骗人的,1吴签说没收手机,事实确实收手机了,2吴签说没睡都美竹,警方证实吴签睡了都美竹,3吴签说只见过都美竹一面再也没联系实际一直微信联系,至于是灌酒还是以各种理由让受害者喝酒由于没收了手机就很难去证实了(这也是吴娘炮2016年睡了小G娜之后想出来的阴招),而网上有39名受害者证实自己被吴签团队诱奸但给了封口费,其中有没有未成年就要警方去查证,不过这个很难了,吴签团队很会钻空子,又给封口费,未成年少女收了钱又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不会去报案的,所以牙签吴应该是不用坐牢的,都美竹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可以理解,就是吴亦凡阴招,他吸取了2016年玩弄小G娜事件的经验,这次是缓兵之计,诱奸都美竹后继续跟都美竹微信互动,过了那个时间,都美竹想报警都难了,时间过了还报警一个大明星,都美竹一个小小的网红绝没有胜算,而且被收了手机(吴亦凡吸取了2016年被小G娜拍床照的经验),其实这种小心思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我自己用过,原来一个公司同事对我不讨厌也不喜欢,出差的时候我故意叫她吃宵夜,给她劝了点酒,酒精作用下我上下其手摸了个遍,后面发生关系第二天她醒来后要找我算账我说跟她谈恋爱(其实我怕他跟其他人说更怕她报警),我说我真的想追你送了不少礼物拖了二个多月,我辞工走人,后面一点事没有,哈哈,这点小心思是个男人都明白!!!关键吴亦凡有过之而无不及,把阴招损招用在未成年人身上,真的太可怕细思极恐骨髓都是黑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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